滴血qq 發表於 2013-4-9 00:03:22

德国法院判定苹果“滑动解锁”专利无效



德国法院判定苹果著名的“滑动解锁”专利无效。这对于三星和摩托罗拉(谷歌旗下)两家公司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,因为它们都陷入了和苹果的专利战争中。德国联邦专利法院声明“滑动解锁”专利(专利号:EP1964022)无效,并且苹果的14项拟议修正案也被否决。根据欧洲的专利法,像这样的“不能使用技术方法来解决技术性问题需求“的软件不能在欧洲获取专利。先前,荷兰和英国的法院也曾反对苹果的专利(分别在2011年8月和2012年7月)。这两家法院都发现,一款名为Neonode N1m的手机也拥有苹果专利中描述的技术,并且还领先了iPhone一年。“滑动解锁“专利所定义的技术是通过滑动一个解锁图标来解锁电子设备。现在市场上的智能手机都具备这种屏幕解锁功能,所以很多手机制造商都改变解锁形式来避开苹果的律师团队。目前,苹果正在上诉德国联邦法院以恢复专利,不管结果怎么样,都会影响到以后苹果和三星、摩托罗拉之间的专利战争。就现在的情况来说,局势对于两家对抗苹果的公司比较有利。http://img1.gtimg.com/digi/pics/hv1/99/74/1299/84486444.jpg

然而,慕尼黑的一家法院在2012年2月支持苹果,而对两款摩托罗拉设备颁布了可上诉的永久禁令,因为这两款手机被发现侵犯了“滑动解锁”专利。摩托罗拉提出了上诉,结果即将在下周知晓。同时,曼海姆(德国西部城市)的一家法院在2012年3月撤除了一起苹果和三星之间专利纠纷官司,结果是没有侵权。这两家公司的另一件专利纠纷事件是关于“utility model”(实用新型专利权,又称小专利,通常指对产品的形状、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),现在也还没有结果。虽然德国法律判定了苹果的专利无效,但在美国情况却大不同,因为美国的FOSS Patiens(自由和开源软件专利)是这样定义的:“根据美国专利法:“任何由人类正当创造的事物”都享有专利权(但必须证明是第一个创造出来)。无需技术性。最重要的,对于先前技术参考,瑞典的那款名为Neonode N1m的手机在美国的法律下不能称为先前技术,虽然它大约比iPhone早一年上市。”这样说来,专利战争还远远没有结束,那就让我们期待今年能看到更多的苹果对战Andriod的法律大战吧。

ljc19880318 發表於 2013-4-9 08:58:13

确实苹果不是很好啊

amd10 發表於 2013-4-9 09:08:10

干翻苹果

qianyun8 發表於 2013-4-9 09:13:02

可爱的哼

10579230 發表於 2013-4-9 09:54:46

买不起任何智能机
頁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德国法院判定苹果“滑动解锁”专利无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