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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《天下》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q630937336    時間: 2011-10-31 23:43
標題: 《天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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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血色安西 第一章 戍堡新丁

    肆虐了三天三夜的暴风雪终于停了,一架直升飞机从茫茫的雪原上飞回了搜救基地,两个小时后,电视台插播了一条新闻:被暴风雪围困的射箭集训队已经找到,失踪一人,据悉,失踪者是全国射箭冠军李庆安,目前有关部门正全力搜救.....

    一周后,搜救队找到了李庆安的训练弓箭,但人已经踪迹皆无,由于又一场暴风雪将至,搜救队不得不放弃对李庆安的寻找。

    一年后,李庆安这个名字便渐渐被人们淡忘了。

    ......

    ‘剑河风急云片阔,沙口石冻马蹄脱。’

    天宝五年二月的安西依然是冰天雪地的世界,白雪皑皑的凌山山脉耸立在大唐的边陲,白云在雪山半腰浮动,一座座雪峰仿佛是一颗颗蓝色的宝石,在阳光下熠熠闪烁着璀璨的光芒。

    在凌山中部有一个叫勃达岭的山口,这里是大唐安西四镇通往碎叶的一条捷径,被称为碎叶道,当年玄奘西行取经,就是从这里翻越凌山出境,艰险惨烈,遭遇雪崩与暴风雪,和死神对抗了七天之后才走出了凌山。

    在勃达岭以南三十里处,便是粟楼烽戍堡,戍堡高约五丈,用凌山的巨石砌成,分上中下三层,底层住马,中层睡人,上层是眺望作战塔,在戍堡顶上还有三锅烽火,另外在戍堡一旁还搭有几顶帐篷,平时士兵们都住在帐篷内,若遇紧急情况,大家都会躲进戍堡内,粟楼烽戍堡驻扎四十五名唐军,连同凌山烽火燉的五名唐军,一共有五十人。

    这天上午,两名胡商带着几辆马车来到了戍堡,马车后面的一匹马上驮着一名男子,他装束奇特,穿着一件白色短襦,脚下是皮靴,头发也很短,软软地伏在马上,随着战马停下,他手指微微动了一下,人似乎醒着。

    见有商人到来,唐军们兴奋地从帐篷里跑了出来,这里方圆几百里荒无人烟,一年四季枯燥无聊,每个月的商人到来,是唐军们最开心的日子,犹如过节一般。

    大家纷纷掏钱向商人购买酒肉等奢侈品,但所有士兵的目光都热切望向一辆挂有花边的马车。

    这时从帐篷里走出一名军官,身材高大魁梧,脸色黝黑,一脸络腮大胡子,他粗野大笑道:“乌勃达,女人带来了吗?”

    “带来了!”商人讨好似的指了指花边马车笑道:“里面两人可都是拔焕城名妓。”

    “狗屁名妓,你哄谁,是你从黑窑子里带来的劣妓吧!”尽管如此,军官还是咧嘴大笑着走近马车。

    忽然,他看见了马车后面驮着的人,不由楞道:“这是什么人?”

    “是我在路上捡到的,准备在奴隶市场上卖掉。”

    “路上捡到的?”大胡子军官疑惑地走上前,用马鞭挑起他的脸,这是一张轮廓分明的年轻脸庞,尽管变得憔悴不堪,但仍然可以看出他从前硬朗英武的男子之气。

    “是个汉人!”

    大胡子军官回头问商人道:“是在哪里发现他的?”

    “在胡芦河边,这人命大,居然没被野狼吃掉。”

    这时,年轻人慢慢睁开眼,嘶哑着声音道:“给我一点水。”

    “喂!你是哪里的汉人?”

    “我是....洛阳人。”年轻人断断续续道。“东都人,呵呵!我最喜欢东都的女人。”

    大胡子军官捏了捏他粗壮的胳膊,一挥手道:“把他抬进戍堡去,给他喝水。”

    立刻过来两名士兵将年轻人卸下,胡商急了,连忙道:“荔非戍主,这可是我的奴隶。”

    “狗屎!你竟敢用来历不明的人做奴隶,当心老子宰了你。”

    胡商不敢吭声了,其实他也担心这个男子救不活,回去还有二百里路程呢,若死了,岂不是空费他的粮食,他心中一阵后悔,早知道先把他身上那件质地上乘的短襦扒下来就好了。

    大胡子军官咧嘴一笑,拉开了花车门,“美人们,出来吧!”

    “来了!”

    一声娇呼,从里面出来两个又黑又矮又肥的胡娘,她们多情地向唐军眨眨眼睛,羞涩地笑道:“先说好了,一百文一次。”

    她们这种货色在拔焕城顶多五文钱一次,可这里却是连只母鸟都看不见的戍堡,没有办法,物以稀为贵。

    尽管两个女人不堪入目,但大胡子军官还是欣然地搂着她们笑道:“好!好!请到帐篷去,我要你们两人一起伺候。”

    ......

    戍堡里,年轻人静静地躺在干草堆上,一匹战马不时亲热地用嘴来拱拱他的脸,这种温暖而带一种酸臭的气息,使年轻人渐渐地清醒了。

    他就是二00七年在天山暴风雪中失踪的李庆安,当他走出暴风雪被几名商人救起后,他才发现自己竟然穿越时空,回到了大唐。

    天宝五年,李庆安轻轻叹了口气,时光溯流了一千三百多年啊!

    这时,一名老军端着一碗粥走来,他坐在李庆安身旁笑道:“兄弟,我看你是饿极了,吃点粥先补补身子。”

    粥熬得很浓,弥漫着浓郁的麦香,李庆安也饿极了,他挣扎着坐起,“谢谢大哥!”

    老军一边小心给他喂粥,一边笑着问道:“你叫什么名字,怎么会到凌山来?”

    热粥暖了内腑,李庆安有了点精神,他早编好了一套说辞,低声道:“我叫李庆安,乳名七郎,父母早亡,我无所事事,半年前被胡商所雇,护送他们去碎叶,不料在凌山遭遇劫匪,财物皆失,我拼死才逃得一命。”

    老军叹了口气,点了点头道:“应该不是什么劫匪,是突骑施人,你能活下来,是你命大,不过听你口音不像洛阳人,倒像相州那边人。”相州也就是今天的安阳,李庆安并不知道,他含糊道:“我祖父是相州人,我从小跟他一起长大。”

    “这就对了,我娘子老家也是相州邺县人,和你口音一样,我姓孙,是戍堡的马夫,你就叫我孙马头吧!”

    “孙大哥。”李庆安吃力地喘了口气,道:“能不能让我留下来,我不想被卖作奴隶。”

    “你放心吧!我们荔非戍主既然把你抬进来,你就不会被卖了,再说我这里也缺个帮手,我会给他说,让你留下来养马。”

    “谢谢孙大哥!”

    李庆安吃完粥,一阵难以抵挡的困意袭来,他眼前一黑,便坠入了黑沉的梦乡。

    不知过了多久,李庆安被一阵大嗓门吵醒了,“他怎么样了,能干活吗?”

    “戍主,他没事,就是饿狠了,吃两顿饱饭,再睡一觉就好了。”

    李庆安睁开眼,见那个大胡子军官站在自己面前,他连忙坐了起来。

    戍主的全名叫做荔非元礼,是一名胡人,天宝初年从军,积功升为戍主,他和两个妓女快活一场,心情格外舒畅,见李庆安醒来,便笑道:“不错嘛!上午还像死人一样,现在居然能坐了。”

    他蹲下来打量了李庆安一下,伸手摸了摸他身上的白色短襦,奇怪地问道:“这是什么胡服,手感不错啊!”

    李庆安穿的是一件白色羽绒服,他脱下来递给荔非元礼道:“这是胡商送我的波斯服,我转送给戍主。”

    荔非元礼毫不客气地接过来,穿在自己身上,觉得十分轻巧暖和,不由咧嘴一笑道:“好!这衣服就归我了。”

    他拍了拍李庆安的肩膀,点点头道:“兄弟,你若是胡人,我肯定会把你当做是突骑施探子一刀砍了,不过既然你是汉人,那就留下吧!做孙马头的副手,从明天开始,干活赚粮食来养活自己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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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血色安西 第二章 难掩金色

    无边无际的戈壁滩上,几十匹骏马在尽情奔驰,其中一匹栗色的战马上,李庆安拉着缰绳纵马疾驶,远方是皑皑群山,耳畔风声呼啸,他兴致高涨到了极点,不由仰天长啸一声:“大唐!我来了。”

    在离戍堡还有十里时,他渐渐地放慢了步伐,在戍堡已经呆了一个月,他已完全恢复了体力,同时也爱上了养马这份工作,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带领马匹们在戈壁滩上奔驰,以锻炼它们和自己的耐力和体魄。

    在后世,他也是一名军人,是军队射箭队的成员,骑马射箭是一项必须的训练,这使他对马有一种特殊的感情,这一个月里,他几乎是身不离鞍,在孙马头的悉心指点下,他的马术进步神速,能和优秀的骑兵一比高下了。

    来到一棵胡柳前,李庆安停下了战马,这里是他的另一项每日一练。

    他从背上摘下弓箭,退到百步之外,弓弦拉满,瞄准了树干,弦一松,箭飞射而出,划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,精准地射在树干上。

    李庆安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,箭法没有变,可惜这副弓太软了,很不合手,他找不到从前那种箭势强劲的感觉,他暗暗忖道,什么时候得去搞一把好弓才行。

    这时,他见天色已晚,便催马回戍堡,戈壁滩上风力强劲,漫天的风沙吹得他睁不开眼,他只得侧身前行.

    忽然,他发现远处荒滩上有点异常,好像有件白色的物体,李庆安催马上前,不由愣住了,这个白色的物品竟是一具人的白骨,面朝下,一支箭插在脊柱上。

    李庆安轻轻叹了口气,从还没有完全腐烂的皮靴上,他便知道这十有**是葱岭以西的胡商,遭遇到了盗贼的劫掠,人死财失,估计原来是被风沙淹没,这两天风大,又将白骨吹露出来了。

    李庆安下马用匕首挖了一个坑,将尸骨埋入坑中,他刚要离开,忽然惊讶地发现在刚才尸骨的位置上竟有一颗红色的宝石,他大喜过望,上前拾起宝石,宝石大小如鸡蛋,打磨得棱角光滑,透过阳光,宝石中竟有一簇火焰升腾,越烧越大,在夕阳的映照下光芒璀璨,名贵异常。

    他有些困惑,这宝石怎么会没被抢走,他看了看宝石的位置,忽然明白过来,宝石是被这个人含在嘴里,所以才没有被发现,尸骨头朝下,刚才自己移动尸骨时,宝石便从口中滑落出来。

    “嘿嘿!老子发财了。”

    李庆安兴奋地将宝石藏好,又找了块长条形扁石,用匕首刻下:‘无名胡商之墓。’

    他把扁石插入沙土中,拱拱手道:“胡老兄,你给我发笔小财,我让你入土为安,咱们就两不相欠了。”

    李庆安翻身上马,心情畅快,一路上竟高声唱了起来,“李家溜溜的七郎,捡到溜溜的宝哟!”

    .......

    回到戍堡,士兵们正在帐篷外围成一圈吃晚饭,孙马头走出来牵马笑道:“七郎,快去吃饭吧!”

    李庆安肚子着实有些饿了,他挤进人堆里坐下,随手拿起一张麦饼裹一块干肉吃了起来,唐军的伙食虽然管饱,但很简陋,基本上就是麦饼、干肉和黑豆汤,若想吃点上好的酒肉,就得自己掏钱去买。

    “七郎,来一口酒。”

    旁边的一名清秀的年轻唐军把酒壶递给他,这名唐军叫做贺严明,是戍堡里最年轻的唐军,今年只有十七岁,他是安西的第二代军人了,他父亲是长安人,开元二十五年应募为第一批长征健儿,带着妻儿来安西戍边,在拔焕城有五十亩免税赋的土地,去年老贺退役回家种田,儿子小贺便光荣接班。

    贺严明是个非常机灵的小伙子,很会和人搞好关系,比如他其实不喝酒,但他依然买了几壶,吃饭时就给其他老兵喝两口,套套交情,所有戍堡上下人人都喜欢他。

    李庆安接过酒壶‘咕嘟!咕嘟!’喝了两大口,酒是高昌葡萄酒,甘甜醇厚,他一抹嘴赞道:“好酒!什么时候我也有钱买上两壶。”

    “七郎,下次那两个娘们再来,哥哥在上面干她们,等她们**时,你在下面偷她们钱,到时候我们平分,钱不就来了吗?”

    一名老兵粗野地开着玩笑,引来大家哄堂大笑,荔非元礼闻声从帐中出来,咧嘴笑道:“想起那两个臭女人,老子就觉得亏得慌,二百文钱足够去青楼听艳曲了。”

    这时,一只鹞鹰在空中盘旋,等着唐军们的残羹剩饭,荔非元礼看了看鹞鹰,眉头一皱骂道:“这只鸟贼人又来了,上次老子一壶好酒就被它弄翻了,看我射下它!”

    他回头拿过一把弓箭,拉弓就是一箭,箭从它身边掠过,鹞鹰受惊,一下飞高了,但它并没有离开,依然在空中盘旋。

    荔非元礼脸上挂不住,便对众人道:“我出五百文钱,谁射下这只鸟贼人,就归谁。“

    五百文钱颇有诱惑,唐军们纷纷跳起来,拉弓就向鹞鹰射去,一时箭羽纷飞,但一支都没有射中,鹞鹰飞得更快了,鸣叫了两声,仿佛在嘲笑唐军,唐军们也知道不可能射中,便笑了一阵,丢下弓继续坐下吃饭。

    荔非元礼却有些恼羞成怒了,骂骂咧咧要离开,李庆安忽然站起身道:“荔非戍主,能否借你弓箭一用。”

    荔非元礼的弓箭比别人都大一号,需要很大的力气才能拉开,他瞟一眼李庆安,咧嘴笑道:“七郎,我没听错吧!你想用我的弓?”

    唐军们都着笑了起来,贺严明轻轻拉了一下李庆安,低声道:“七郎,那可是六石弓,你拉不动的。”

    “我想试一试。”

    唐军们见他自不量力,顿时嘘声四起,荔非元礼吹了声口哨笑道:“好!我就给你试一试,不过你若拉不动的话,就得去偷那两个女人的钱。”

    众人又一阵大笑,一名火长怪叫道:“七郎,要不要我教你怎么偷啊?”

    笑声更加响亮了。

    接过弓,李庆安脸上的笑意消失了,他眯着眼睛盯着这只鹞鹰,鹞鹰忽高忽低在他头顶上盘旋,或许它也感受到了地上的杀机,便不敢再靠近,可当它盘旋了两圈后,忽然从李庆安头顶掠过,就在这电光石火的刹那,李庆安猛地一拉弓,弓如满月,箭似流星,闪电般向鹞鹰射去,箭势强劲而迅疾,只听鹞鹰一声哀鸣,铩羽从空中笔直地落下,正落在唐军们的中间。

    刚才还哄笑不已的唐军们顿时鸦雀无声,李庆安上前拎起鹰脚,高高提起,半晌,唐军们顿时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,“好箭法!”喝彩声不绝,李庆安不仅射下了鹞鹰,而且是一箭穿头,荔非元礼瞪大了眼睛,失声赞道:“果然厉害!”

    这时,荔非元礼仿佛才是第一次认识他,他上下打量一下李庆安魁梧的身材,忽然问道:“能开硬弩吗?”

    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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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血色安西 第三章 凌山打猎

    李庆安身高有一米八,从小就力大无比,举重队一眼看中了他这棵奇苗,练了两年举重后,父母担心他长不高,便不准他再练举重,转而练习射箭,苦练十年,后来又参军入伍,成为军队射箭队一员,在二十三岁时一举夺得全国射箭冠军。

    虽然不知他所说硬弩的意思,但李庆安还是点了点头,他想试一试。

    “好!跟我来。”

    一群唐军浩浩荡荡跟着荔非元礼上了戍堡三楼,每个人的眼睛里都流露出了期盼之色,他们都知道戍主要做什么,那具伏远弩可是从来没有人能单独拉开过,尘封了几十年,难道今天要出山了吗?

    众人上了三楼,这里是附近的最高处,四周开有射击孔,视野开阔,烽火锅还在顶上,从一架楼梯可以上去。

    荔非元礼指着角落一具硕大无比的弩道:“你拉拉那个。”

    李庆安慢慢走上前,拎起这具布满灰尘的大弩,弩架比他手臂还粗,弓臂长足有两米,上面的弩机都有点生锈了,不知放了多少年。

    “戍主,我不会用弩。”

    “很简单,我教你一下。”

    荔非元礼取过一把小一半的普通弩,给李庆安做示范,“你看,就是这样,用腰部和腿部的力量,踩住弓背,两手向上拉开弦,把弦卡在牙机上就可以了。

    弓箭要的是精准,而弩箭要的是射程,所以弩箭的要求并不高,只要有足够力量就可以了,李庆安手上这具伏远弩一般是三个人才能使用,因为戍堡人少,所以就闲置不用了,如果李庆安能一个人拉开他,那就是一个顶三个。

    李庆安一点就透,学着他的摸样,将弩弓放在地上,用脚踩住,双手抓住弓弦,他深深吸了一口气,双臂慢慢使劲,只听见‘吱嘎嘎!’的声响,弓弦渐渐被拉开了,周围唐军的眼睛猛地瞪大了,不可思议地望着他,这可是十石硬弩,居然也被他拉开了。

    李庆安将弦扣在牙机上,递给了荔非元礼,“戍主,这样可以了吧!”

    荔非元礼目光复杂地看了一眼李庆安,取出一支弩箭装进槽内,指着两百步外的马桩道:“你再射一弩箭试试。”

    其实李庆安也练过弩,只不过他知道唐朝的弩是军器,严禁普通百姓使用,如果他一上来就表现高明,那就和他的身份不符了。

    现在他已经过了笨拙初期,可以表现一番了,一种争强好胜之心使他勇气大涨,他伸出长臂托住弩身,手指勾住悬刀,慢慢瞄准了远处一个小黑点似的马桩。

    唐军们都屏住了呼吸,一个个紧张地望着他,李庆安扣动了悬刀,‘咔!’地一声轻响,弩箭强劲射出,呼啸着直扑马桩,准确地钉在马桩之上。

    一名唐军跑去察看,他大喊道:“射中了!”

    唐军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声,这一次荔非元礼终于心服口服了,他重重一拍李庆安的肩膀,咧开大嘴道:“从现在开始,你就是第五火的火长了,我会替你补上军籍。”

    他回头令道:“来人,给他一套盔甲。”

    .......

    有位先哲说,**是经济上的建筑,这句话对,但也不完全对,至少用在李庆安的身上就不算对,火长也就是今天的班长,管十名士兵,虽然小,但毕竟是一个官了,**地位得到了改善,可李庆安的经济地位却和他的身份大大不符。

    他现在还是戍堡中最穷的人,虽然有块无名宝石,但那块宝石就仿佛现在的一处房产,不卖掉就永远体现不出它的价值,他总不能用宝石去换酒喝吧!

    事实上除了那块宝石,他的全部家产就只有五百文钱,从荔非元礼那里得到了射鹰钱,黄澄澄的五百文钱装在一只陶罐里,拿这五百文钱去拔焕城,可以买一百张夹肉的大胡饼,可以买十瓶上好的高昌葡萄酒,可以逛二次半青楼。

    但如果李庆安想买一副趁手的弓箭,就像荔非元礼那样的六石弓,那就需要十个五百文钱才够。

    “火长,喝一口酒!”

    这是他荣升火长后,手下小兵贺严明说得最多的一句话,他的酒基本上都孝敬给了自己的新上司,这也算是李庆安某种福利补偿吧!

    “小贺,有没有什么办法弄点钱?”

    小贺是李庆安发明的新称呼,不过在戍堡却不新奇,他的父亲原本就是戍堡的老兵,贺严明接父亲的班,被称为小贺也理所当然。

    贺严明虽然只当了一年的兵,但从父亲那里却得到不少宝贵的经验,听李庆安想弄钱,他立刻笑道:“火长,靠山吃山,既然在戍堡干,想弄钱的话,自然就得从往来胡商身上剥皮了,大家都这样干呢!”

    那些胡商个个腰缠万贯,富得流油,从他们身上刮点油水下来也没什么不可以,可问题是他们在哪里?

    李庆安眉头一皱道:“我来戍堡一个多月了,连胡商的影子都没看见。”

    “这倒也是,今年胡商好像格外少。”

    贺严明挠了挠头皮,忽然想起一事,连忙笑道:“还有一个办法,而且很适合火长。”

    李庆安精神一振,“你快说,什么办法。”

    “去打猎!”

    李延庆眼睛一亮,这倒是个好办法,南面有草原,可以去试一试。

    贺严明仿佛知道李庆安的心思,摇摇头笑道:“草原上无非是獐子、野兔之类的野味,值不了什么钱,真想弄值钱的东西就得进凌山,我爹爹每年都会在凌山打几只盘羊,羊头卖上十几贯钱,发一笔小财。”

    十几贯钱,足够可以买一把好弓,李庆安动心了,他一口将酒葫芦喝干,狠狠将酒壶摔在地上,“干!明天就去打几只盘羊卖钱。”

    .......

    凌山也就是今天的天山,延绵数千里,将将大唐安西一隔为二,北面是北庭都护府,南面是安西都护府,在凌山中生活中无数的野生动物,狼、盘羊、马鹿、狐狸、鹅喉羚等等,其中比较值钱的是盘羊角,一只上好的盘羊头在拔焕城可以卖到三贯钱。

    去凌山打猎也是戍兵们的重要财源之一,事实上胡商来戍堡做生意,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收购唐军手上的猎物。

    李庆安带领手下在凌山内逛了一天,收获颇为丰富,射获五只盘羊、六只马鹿和十几只鹅喉羚,这些猎物的肉可以改善唐军伙食,头上的角可以卖上几十贯钱。

    天色渐渐黑了,他们路过一座山坳,这里没有阳光照射,显得寒冷而阴森,巨大的山石上依然被厚厚冰雪覆盖,在一些石缝里散乱地丢弃着动物的骨头,战马开始不安,拼命仰头嘶叫,一名老兵韩进平经验比较丰富,他立刻察觉到了不对。

    “火长,快退!退出这里。”

    但已经晚了,一株松树掉下几堆雪,松树的缝隙里露出了一双冷酷的眼睛。

    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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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血色安西 第四章 拔焕之旅

    这是一只成年的黑豹,它卧在一根向外伸展的粗树杈上,像蛇一样柔软的身子紧贴着树干,特别巨大的前爪摆出了随时扑下来的姿势,尖利无比的爪子伸出爪鞘,牢牢地抓着树皮,两只露出凶光的眼睛,愤怒而又饥渴地等待着这群入侵者的走近。

    一道黑色闪电,向最近的李庆安猛扑而来。

    李庆安措不及防,被豹子扑倒在地,身上坚固的明光铠挡住了黑豹尖锐的爪子,豹子头一甩,血盆大口向他脖子咬来,李庆安顺势将手中弓箭塞进它嘴里,双手空出,一把掐住了豹子的脖子。

    手下唐军都慌了手脚,一齐拔刀扑上来,李庆安大吼一声,“你们都闪开!”

    在生死关头,他的野性被激发出来了,他的大手掐住豹子的脖子,猛地一翻身,竟把豹子压在身下。

    豹子两眼血红,嘴里不断地喷出刺鼻的腥臭,脖子拼命地扭动着,锋利地爪子抓向李庆安的脸部,忽然,它狂叫一声,渐渐停止了挣扎,眼中的光泽消失,露出了死亡的灰色。

    尾巴无力地摆了摆,它终于不动了,李庆安慢慢从它心脏部位拔出了匕首,他无力地坐在雪地上,觉得自己有点虚脱了。

    良久,李庆安站起身,拍了拍身上的积雪,对几名呆若木鸡的手下笑道:“你们说这只黑豹值多少钱?”

    十名唐军围拢上来,议论纷纷道:“前年荔非戍主打了一只花斑豹,卖了十贯钱,这种黑豹从来没见过,估计更值钱,起码二十贯。”

    “不止!不止!”

    老兵韩进平摇头道:“那是卖给上门的胡商,当然被压低价,如果去拔焕城卖,至少要翻五倍。”

    李庆安把黑豹扛在肩上笑道:“那好,我们就去拔焕城卖掉它。”

    ......

    拔焕城也就是今天的阿克苏,离粟楼烽戍堡约二百里,是西域大国姑墨国的都城,这里是龟兹通往疏勒的必经之路,牧草丰美,河流众多,自古就是人烟密集之地。

    这里也是唐军驻扎重兵的军事重镇之一,设有拔焕守捉,这天下午,李庆安、贺严明以及钱戍副三人来到了拔焕城,钱戍副叫做钱缗,是荔非元礼的副手,他是来拔焕城办理李庆安升火长一事,进城后钱缗去办事了,约好了见面地点,李庆安便和贺严明带着羊头鹿角到胡人开的店里去了。

    拔焕城不大,房屋低矮,大都是平顶,用石块砌成,全城只有一条东西向的主干道,直通王宫,在大道两边密集地分布着各种商店,**着来自岭西地区的宝石、银器、香料,以及来中原地区的布匹、丝绸、茶叶、粮食等等,大街上人来人往,十分热闹,拔焕城的胡人主要是乌苏人的后代,突厥南侵后,安西地区也融入了突厥人的血统,街上汉人也有不少,他们主要是军户家属,一些商人也从中原来这里开店,因此中原特色的酒肆、客栈、青楼、赌馆也随处可见。

    盘羊是一种当地人的一种吉祥之物,许多当地胡人都喜欢将盘羊头挂在家中作为装饰,一路上,不时有胡人将他们拦下。

    “军爷,那盘羊头卖一个给我如何?”

    胡人的汉语十分生涩,但他手中摇得‘哗哗!’的钱袋却格外动听,李庆安停下马笑道:“你要出多少钱?”

    “三贯钱,干不干?”

    “三贯钱给你个马鹿头,要买盘羊头至少四贯。”

    “四贯钱太太贵了,我再加五百文,可以了吧!”

    “不行!最少三贯九百五十文,还不到四贯钱。”

    “算了,四贯就四贯吧!让我挑一个好的。”

    “呵呵!成交。”

    一人成交,立刻有大群胡人围了上来,你争我抢,片刻便将他们手中的盘羊和马鹿都一抢而光,换回了满满一大麻袋黄澄澄的铜钱,李庆安心花怒放,对贺严明道:“小贺,咱们喝酒去。”

    贺严明犹豫一下,小声道:“火长,我想回家看一看,可以吗?”

    他家就在拔焕城外,正好钱戍副办事去了,这个机会他当然不想放过,李庆安点点头笑道:“你快去快回,下午我们还要赶回去呢!”

    “我只回家看看,马上就赶回来。”

    贺严明调转马头,向城外奔去,李庆安喉咙痒得难受,转身来到了一家汉人开的酒肆。

    “军爷,喝酒啊!”

    胡小二殷勤地迎了上来,汉语还算听得懂,李庆安指了指麻袋,“替我把钱搬进去,赏你十文钱。”

    “好嘞!”

    胡小二欢天喜地去扛麻袋,不料近二百斤重的铜钱几乎把他压垮了,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麻袋拖进了酒肆。

    酒肆里很宽阔,坐了一半人,一个劝酒的胡姬仿佛蝴蝶般地迎了上来,依在他身上笑盈盈问道:“汉郎喝什么酒?

    “来两壶上好的高昌葡萄酒,再切三斤酱羊肉。”

    “汉郎稍坐,这就来。”胡姬又像蝴蝶般的飞走了。

    李庆安坐了下来,来唐朝一个多月,很多东西都适应了,唯独这个坐他一直无法适应,唐朝没有椅子,都是跪坐在席上,或者盘腿坐在低矮的胡床上,让他的腿酸痛不已。

    李庆安在一张胡床上坐下,随手装豹子皮的包裹放在矮桌上,这时掌柜走过来拱手见礼:“军爷,好像第一次来小店嘛!”

    “我在粟楼烽戍堡从军,很少来拔焕城。”

    “哦!很远啊,军爷,我姓杨,是这里的掌柜,以后来拔焕城还请多多光临敝店。”

    “一定!一定!”

    李庆安笑着点点头,他忽然想起一事便问道:“杨掌柜,拔焕城最有名的宝石店是哪家,我是说专卖名贵宝石的店。”

    杨掌柜想了想道“应该是‘粟特老店’,它最有名气。”

    “多谢了!”

    李庆安把包裹打开,指着黑豹皮道:“杨掌柜,再请教一下,这豹皮能卖多少钱?”

    “啊!是黑色的豹子。”

    掌柜一声惊呼,把周围食客的目光都吸引过来,众人围上前,惊讶地议论纷纷。

    “军爷,豹皮本来就贵,这种黑豹更是从来没见过,我估计少说值一百五十贯,如果卖到长安、洛阳那种大地方,那就要五百贯以上了。”

    李庆安这才猛然想起,黑色的豹子应该是美洲豹,东方根本就没有,这只豹子估计是属于基因突变才有,这样说起来,这只黑豹可能就是天下绝无仅有的一只了,就这么把它卖掉,确实有点可惜。

    “我只是随便问问,不想卖它。”

    李庆安改变了主意,将豹皮收了起来,众人食客见他不想卖,便各自回到了自己的位子上,这时酒菜也送了来。

    李庆安刚端起酒杯,忽然听见一个清脆的声音,“当兵的,把你的黑豹皮卖给我。”

    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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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血色安西 第五章 安西小娘

    只见一个戴斗笠的人走过来,竟然是个年轻的汉人女子,看样子也就十五六岁,上身穿一件红色的窄袖紧身衣,下穿一条绿色的百褶裙,腰胯长剑,背着一副弓箭,显得颇为英姿飒爽.

    “喂!当兵的,我说话你没听见吗?”

    这可是李庆安入唐后见到的第一个年轻的汉人女子,他不由好奇心大盛,仔细地看了看她,她身材很高,由于长期骑马的缘故,两腿显得修长笔直,细腰丰胸,身材十分惹火,而且长得也很漂亮,甜美的脸上长着一双黑亮且锐利的大眼睛,似乎能看透一切,只是眼神里带着一丝傲慢。

    “不错!不错!”

    李庆安点点头自言自语笑道,没有让他失望,唐朝女人不是他想象中的个个珠圆玉润。

    女子见他用一种毫不掩饰目光打量自己,不由有些生气,便用剑柄重重地敲了敲桌子,“看什么看!没看过漂亮女人吗?”

    李庆安眼中的兴趣更浓了,这个女子倒有点后世女孩的性格,他喜欢。

    “我这豹皮当然卖,不过我要价很高,估计你买不起。”

    “你以为我没钱?”

    女子哼了一声,从一只皮囊里取出六饼银子,往李庆安面前一推,“这是一百五十两银子,你拿去。”

    说着,她伸手去取桌上装有豹皮的包裹,李庆安一把按住了包裹,笑道:“一百五十两银子怎么够,我至少要一千两。”

    “你.....”女子脸胀得通红,“你以为你在卖什么?一张兽皮要一千两银子。”

    李庆安端起酒杯慢悠悠笑道:“一千两银子又怎么了?我并没有强迫你买呀!”

    “不行,这豹皮本姑娘要定了。”

    她刷地拔出剑,放在李庆安的手腕上,冷冷道:“撒手!”

    李庆安放佛没有听见,将杯中一饮而尽,眯着眼赞道:“果然是好酒!”

    女子大怒,刷地就是一剑,直剁李庆安的手腕,怎奈李庆安反应比她更快,包裹一拎,女子一剑砍空,剑刃剁进了桌子里。

    “小娘,你这么大的火气,将来可嫁不出去啊!”

    周围食客一片哄笑,女子脸上挂不住了,她狠狠一跺脚,拔出剑便走。

    “小娘,银子不要了吗?”李庆安又喝了一杯酒,望着她的背影笑道。

    女子放佛什么都没有听见,快步走出酒肆没影了,李庆安笑着摇了摇头,斗笠、长剑、紧身衣,还视金钱如粪土,这倒很像武侠小说中跑江湖的侠女,莫非唐朝真的有这种人物?

    他念头刚起,只听一声破空声传来,一支箭射穿了他的包裹,将一张完整的黑豹皮射破了几个大洞。

    “本姑娘得不到的东西,别人也休想得到!”

    马蹄声渐渐远去了,只留下端着酒杯发呆的李庆安。

    .......

    喝完一顿闷酒,充满了歉疚的杨掌柜把他领到了那家叫‘粟特老店’的珠宝铺,再次向他道歉:“军爷,真是抱歉,小店照顾不周,坏了你的豹皮。”

    “没什么?一张兽皮而已。”李庆安不在意地挥挥手笑道,虽然豹皮坏了,但毕竟小娘赔了他一百五十两银子,就当自己卖掉了。

    这时,一名尖鼻蓝眼的胡人伙计走出来笑眯眯道:“杨掌柜,要买宝石吗?”

    他汉语说得非常标准,声音悦耳动听。

    “不是,是这位军爷想买宝石,我领他来。”

    杨掌柜又道歉了几句,这才走了,胡人伙计热情地对李庆安一躬身,“客人,欢迎光临小店!”

    李庆安打量一下这家门面颇小的店铺,点了点头,随他走进了店里。

    粟特人也就是河中地区的昭武九姓胡人,以善于经商而出名,大唐很多著名的胡人都是来自此处,比如大名鼎鼎安禄山就是康国人。

    河中地区也以盛产宝石而出名,每年大量的宝石跟随胡商来到大唐,这家‘粟特老店’就是一名石国的粟特人所开。

    “客官,想买什么宝石,我们这里有天竺的金刚石,也有那色波的红宝石。

    “我想鉴定宝石。”

    “哦!原来客人是想鉴定宝石。”

    胡人伙计一摆手,“请客人随我到里面来。”

    李庆安随他进了里屋,屋里非常亮堂,两名上了年纪的粟特人正在交谈着什么。

    “什么事情?”

    粟特人很注意细节,就算彼此之间说话也用汉语,这是对客人的尊重。

    “东主,这位客人想来鉴定宝石。”

    “好的,客人请坐。”

    一名头发花白的胡人很有礼貌地请李庆安坐下,又让伙计去倒一杯茶,笑了笑道:“先自我介绍一下,我叫做那苏宁,石国人,请问客人贵姓?”

    “免贵姓李。”

    “李可是国姓啊!”

    那苏宁呵呵笑了笑,便问道:“不知客人想鉴定什么宝石?”

    李庆安从怀中取出了火焰宝石,放在桌上,“就是这块宝石。”

    那苏宁笑着拾起了宝石,从他第一眼的经验来看,这只是一枚普通的红宝石,只是个头较大一点而已,用大块的矿石切成,不过没有什么杂质,倒是块上品的宝石,最多值五十贯钱。

    那苏宁举起宝石仔细看了看,他脸上的笑意渐渐消失了,他迅速瞥了李庆安一眼,他脸上神情平静如常,可手却紧紧抓住宝石,微微颤抖起来。

    “请问这块宝石你是从哪里得来的?”那苏宁若无其事地问道。

    “一个普通胡人卖给我的。”

    “哦!请问是个什么样的普通胡人?”

    李庆安淡淡一笑道:“是谁卖给我,这很重要吗?

    “我只是随便问问!”那苏宁抱歉地笑了笑,“这其实只是一枚普通的红宝石,不过品质还好,一般值八十贯,我可以多给你二十贯,一百贯,怎么样?”

    如果真是普通军人来卖宝石,说不定就一口答应了,可那苏宁偏偏遇到的是一个比他多了一千多年见识的未来人,尽管他掩饰得非常好,但还是瞒不过李庆安锐利的眼睛,李庆安从他那不住颤抖的手便意识到了他并没有说实话。

    有火焰升腾的宝石怎么可能是普通的红宝石,这块宝石肯定不只一百贯,可是自己宝石被一只鸡爪似的手死死地捏住,估计是不肯再放手了,他刚坏了一件昂贵的黑豹皮,怎么能再丢掉另一件宝物,便笑道:“东主,这宝石其实已经被我摔坏了,我指给你看。”

    这个那苏宁显然没有读过《史记》,他愣了一下,迟疑着把宝石递给李庆安,李庆安接过宝石便直接揣进怀里,站起身笑道:“算了,我还是去别的店吧!”

    那苏宁目瞪口呆,等他反应过来,李庆安已经大步走了。

    李庆安走出宝石铺,回头重重地‘呸!’的了一声,“奸商,想讹诈我的宝石,老子不卖了。”

    他翻身上马刚要走,只见那苏宁飞快地追了出来,“军爷,李将军,请等一等!”

    他跑上前拦住李庆安的马,气喘吁吁道:“军爷,我想起来了,你那块宝石不是红宝石,是石国的太阳石。”

    “太阳石!”李庆安哼了一声,“那刚才你怎么没看出来?”

    那苏宁苦笑一声道:“其实我也没有见过真的太阳石,只是听说过宝石里有一团火焰,和你这块很相似。”

    李庆安弯下腰好奇地问道:“这种太阳石值多少钱?”这才是他最关心的事情。

    那苏宁想了想道:“太阳石还算值钱,不过它比不过天竺的金刚石,只是我这里正好缺一块太阳石,你如果肯卖给我的话,我可以用同样大小的金刚石的价钱收购。”

    同样大小的金刚石,李庆安怀疑自己有点听错了,鸡蛋大的钻石,那是怎么样的无价之宝,他迟疑着问道:“那是多少钱?”

    “这个数!”

    那苏宁比出一根指头,“一千贯。”

    李庆安迅速估算一下,一千贯可以买五百亩上田,可是一颗鸡蛋大的钻石才值五百亩上田?他摇了摇头,开玩笑道:“一千贯怎么行,我至少要一万贯才能卖。”

    “好!那就一万贯。”那苏宁毫不犹豫道。

    李庆安眼睛亮了,他狠狠一抽战马,飞快地跑远了,远远传来他的大笑声:“一万贯钱,你叫老子怎么搬?”

    .......

    注:大唐的法定货币是铜钱和绢,但朝廷也有铸造银锭,一般是二十五两一饼,不流通,主要用于赏赐,在黑市也可以换钱。老高强烈呼唤推荐票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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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血色安西 第六章 太阳宝石

    一个时辰后,伙计匆匆跑回店里,找到那苏宁便道:“东主,我打听到这个人了。”

    那苏宁精神一振,连忙问道:“你快说,他在哪里从军?”

    “我听酒肆的杨掌柜说,他是粟楼烽戍堡的边军,已经回去了。”

    “已经回去了?”

    那苏宁皱着眉在房间里走来走去,这下可怎么办?

    伙计小声建议道:“要不我们再去一趟粟楼烽戍堡,和他好好再谈一谈,让他卖给我们。”

    那苏宁叹了口气,摇了摇头道:“我听得出来,他是不会卖这块宝石了,这也怪我,不该一时头脑发热,答应什么一万贯,让他知道了宝石的珍贵,是我作茧自缚啊!”

    “那我们现在怎么办?”

    那苏宁抬头望向火焰一般的夕阳,不禁跪了下来,向夕阳合掌祷告:“阿胡拉马兹主神啊!我今天终于见到你的化身了,请你告诉我,我现在该怎么办?”

    祷告片刻,他忽然起身道:“我要回石国一趟,你好好看店。”

    .......

    石国是今天乌兹别克斯坦的费尔干纳盆地,自古就是东西方势力冲突和文化的接合部,唐朝时这里是昭武九姓胡的聚居之地,分布着大大小小九个国家,其中以康国(也就是后来的撒马尔罕)为最大,其次便是石国,在伊斯兰势力没有入侵之前,这里胡人主要信奉袄教,即波斯拜火教,崇尚光明神阿胡拉马兹,火焰是他们国家的图腾。

    从拔焕城到石国有两条路,一条翻越勃达岭先到碎叶,再向西行七百余里,便可抵达石国,另一条走疏勒翻越葱岭,沿真珠河向西走,也能抵达石国都城拓枝城。

    那苏宁选择翻越勃达岭到碎叶,并不是因为这条路较近,而是因为他是一名商人,商人总是希望利益最大化,先去碎叶,再去拓枝城。

    半个月后,那苏宁抵达了重镇碎叶城,碎叶城曾是大唐统治下的最西的一个城市,城长六十余里,安西军曾仿造长安城的布局重筑,开元七年,西突厥十姓可汗请居碎叶川,唐王朝为了扶持西突厥抵御大食人东扩,便放弃了碎叶,开元年间,西突厥的一支,突骑施人渐渐强大后,碎叶便成了突骑施人的老巢。

    但突骑施人的背信弃义最终被唐王朝抛弃,经过唐王朝和大食人几次打击后,突骑施人已经衰落了,尤其在开元十八年,唐军大举进攻突骑施,苏禄可汗战败,随后又在朱尔占战役中被大食人击败,苏禄可汗被部将莫贺过干和都摩支所杀,突骑施人最终分裂为黄、黑两姓,十几年来内讧不断。

    那苏宁并没有去碎叶城,而是来到了热海南面的贺猎城,这里是黄姓突骑施人的老巢,他找到了实际控制着黄姓突骑施人的大酋长都摩支。

    都摩支今年约五十岁,长得身材高大,相貌十分丑陋,他听说石国的王宫大总管来了,便连忙命他进帐来见。

    “那苏宁,你找我有什么事,是你们国王派你来的吗?”

    那苏宁深深施一礼道:“尊敬的大酋长,我已经不是王宫大总管了,在两年前便被赶出王宫,流落到拔焕城做了一名商人。”

    “是因为你们国王权杖上的‘光明之眼’被盗那件事吗?”

    “是!我记得大酋长对那块宝石也很感兴趣,如果我把这块宝石的下落告诉你,大酋长能给我什么赏赐。”

    都摩支眯着眼笑道:“我是听说你们国王为这块宝石失去了两个儿子和王后,所以才感兴趣,不过你要先告诉我,这块宝石到底是为什么重要?我才能决定买不买你的消息。”

    那苏宁叹了口气,缓缓向都摩支诉说出了宝石的来历。

    “这块宝石是四百年前由波斯拜火教教主带到康国,传说它是光明神阿胡拉马兹的三个化身之一,在宝石里可以看到他的眼睛,所以又叫做‘光明之眼’,一直供奉在康国萨末健的袄祠之内,四十二年前,大食悍将屈波底攻克萨末健,焚毁了袄祠,‘光明之眼’几经辗转,最终落到石国先王的手中,被镶嵌在权杖上,成为石国王权的象征,在国王的众多子嗣中,谁得到‘光明之眼’,谁就能继承王位,可是两年前,国王病重,这块宝石便离奇失踪了,三王子坎波也同时失踪,至今下落不明,我也因为这件事被赶出了王宫。”

    都摩支背着手走了几步,好奇地问道:“你是说谁得到‘光明之眼’,谁就能继承石国王位,是这样吗?”

    “确实如此,这是先王定下了规矩,不过前提必须是石国的王子。”

    “这个我知道!”

    都摩支一摆手道:“好吧!我买你的消息,你出什么价格?”

    “我不要钱,只要大酋长把顿多银山给我开采五年,并约束部众不要骚扰它,就可以了,五年后,我把银矿交还给大酋长。”

    “你算得到挺精明,好!我们就一言为定,你说,那块‘光明之眼’现在在哪里?”

    “在凌山口粟楼烽戍堡一个姓李的唐军士兵手中。”

    .......

    那苏宁走了,旁边都摩支的儿子都罗仙笑道:“这个粟特人倒也不贪心,我以为他要独占顿多银矿呢!”

    都摩支笑道:“这是他聪明之处,他知道我不会真的给他顿多银矿,所以只提开采五年,也好,让他先组织人力挖矿,过几年后,等他经营起来,我们再接管银矿,那时我们还担心什么呢?”

    “可是父亲要那块宝石又有什么用?”都罗仙眉头一皱又问道。

    都摩支老谋深算地笑了,“这你就不懂了,石国不就是一直想染指碎叶川吗?要和咱们结盟,等有这块宝石,我就扶持二王子远恩登位,等那时不是石国吞并碎叶川,而我都摩支吞并他石国。”

    说到这里,都摩支又拍了拍儿子的肩膀,“我知道你一直想娶石国的俱兰公主为妻,等拿到这块宝石,我就拿它作为聘礼,为你正式提亲。”

    都罗仙的眼中露出期盼之色,他兴奋地道:“父亲,让我去夺取这块宝石。”

    都摩支的眼中流露出一丝阴鹜之色,“我也是这个意思,粟楼烽戍堡,我早就想拔掉它了。”

    ........

    注:石国确实有一枚举世无双的宝石,怛罗斯之战后,主将齐雅德就是要寻找这块宝石献给哈里发阿拔斯。弟兄们!还有推荐票的,砸来吧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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